
新桂阳3月6日讯(记者 周立志)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,最近,湖南省医保局发布《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自3月1日起,正式统一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.7%,我县不少市民已经开始享受该项政策。
在县妇幼保健院,今年35岁的市民尹正已经怀孕33周了,正进行产前检查,通过医生了解到,今年3月份开始我省的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将统一提高至1200元,这大大的减轻了她的生育负担,节省下一笔不小的个人支出。
尹正表示:“我现在怀的是第三胎,新政策的调整对我来说是个非常大的好消息。几乎所有的报销费用都翻了一倍,这让我生三胎更有底气了,也节省了一大笔钱。”
根据《通知》,女性参保职工产前费用由原来单胎最高600元提升至1200元;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,顺产的报销费用提升至4000元,难产(剖宫产)的报销费用提升至6000元。此外,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,将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。
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负责人刘华新称:“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推动生育保险新政策落地落实,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,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,确保广大育龄职工能够充分享受新政策红利,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。”
责编:何卓
来源:桂阳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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